在美国,移民申请类别多种多样,主要包括基于家庭关系和工作就业这两种申请类别。本文将带您了解这些类别适用于哪些人。
> 本文是Documented词汇表的一部分,我们希望让读者更方便地了解美国的移民体系。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不同签证类别和移民术语的基本信息,可点击查阅我们的线上资料图书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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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家庭关系的移民申请
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或亲戚,且您家人年满 21 周岁,他们则可以作为申请人(petitioner),根据你们的家庭关系为您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。
美国公民可以为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或亲兄弟姐妹提交申请,而合法永久居民只能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提交申请。美国对基于直系亲属家庭关系拿绿卡的人数没有限制,但对基于远房亲属家庭关系拿绿卡的人数则有限制。
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,USCIS)的规定,家庭成员需要根据以下优先条件等待放签:
- 第一优先(F1):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(21 岁及以上);
- 第二优先(F2A):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(21 岁以下);
- 第二优先(F2B):美国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(21 岁及以上);
- 第三优先(F3):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;以及
- 第四优先(F4)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(如果美国公民年满 21 岁及以上)。
提交此申请时,请愿人需填写 I-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于如何填写该表格也有说明。
相关阅读:如何提交亲属移民申请?
基于就业的移民申请
在美国找到一份工作是您成为永久居民或拿到工签的另一种途径。美国每年签发的就业类移民签证有数量限制。
该列表根据优先条件列出了各类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:
- 第一优先(EB-1):具有卓越才能的非公民、跨国公司高管、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。
- 第二优先(EB-2):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员、具有杰出才能的非公民以及寻求国家利益豁免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)的非公民。
- 第三优先(EB-3):专业或技术工人、其他工人、A 类护士和理疗师。
- 第四优先(EB-4):某些特殊移民。
- 第五优先(EB-5):投资者。
申请前三种优先签证时,您需提交I-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表。对于EB-4和EB-5,应分别提交 I-360美亚混血儿、寡妇或特殊移民申请表和I-526外国投资者移民申请表。
您也可以选择拿一个临时工签,这其中包含二十多个签证类别,详细信息请访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“申请程序概述(Petition Process Overview)”页面。对于非移民工签,申请人需提交I-129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表。